赴美签证
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只办理非移民签证。有关移民签证的信息,请访问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网站,该领事馆受理中国大陆地区所有移民签证申请。
何时申请
随着有意赴美旅游人数的持续增长, 我们预计今年夏季将迎来一个签证申请的“非常”高峰期。 我们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去我国旅游、商务、学习、以及从事文化和其它活动。我们鼓励你在你计划访美之前提前着手准备,以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于你出行前处理你的申请。 今年夏天,我们建议赴美签证申请人在预计的出行之前做好相应的计划来着手申请。由于某些申请需要行政审理过程, 因此通常要六周时间才能完成。尽可能早地准备才有助于保证我们有充分的时间预约你的面谈时间、进行签证面谈、审理你的申请以及作出是否发放签证的决定。谢谢合作!谢谢你决定赴美旅行!
如何申请
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或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 如再次申请同种类型的签证,则符合我们通过中信银行代传递申请服务的规定。
1. 预约
非移民签证预约需致电预约中心 4008-872-333,收费标准是每12分钟54元人民币, 大多数电话预约可以在12分钟以内完成。 付费方式如下:
如从美国致电预约,请拨打 (86-21) 3881-4611。
下列情况不需要预约:
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要求,请在星期一、星期二和星期四上午10:00以前带上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到领事馆面谈。请在来面签之前查询 这里,了解我们的工作时间。
2. 填写申请表和付申请费
签证申请费131美元(943元人民币**),在中信银行交付。签证申请表可在中信银行领取或在网上填写:
*如果你通过以上正常链接无法获取DS-156,请点击 这里 或者 这里。
- 请在面谈之前将申请表填写完整, 包括详细的旅行信息及完整的地址
- 每份非移民申请表需贴有2X2英寸的(50毫米见方)白色背景的正面照,且头部应位于照片中央
- 所有中国籍申请人:请在DS-156表格的第6、7项填写名字的中文电码
**由于美元和人民币之间汇率的变化, 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将从2008年1月11日(周五)起从人民币969元降至人民币943元。
3. 前来领事馆面谈
签证面谈时, 领事馆官员将审查申请人的材料,用无墨扫描器提取申请人的指纹,并询问一些问题。若要取得美国签证,申请人必须使签证官相信(一)到美国的目的与其所陈述的完全一致;(二)申请人在中国的状况的稳定性,无论如何都足以保证其访美后会及时回国。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有效护照:在申请人预定抵达美国之前护照有效期至少应在6个月以上,否则请在面谈之前延期或更新护照。
- DS-156申请表:贴一张照片。
- DS-157表。
- 在中信银行交付签证申请费的原始收据:请注意此费用一旦交纳恕不退还,无论签证申请被拒绝,还是申请人选择取消申请。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可带其他文件以证明其在中国具有牢固的经济、社会、家庭关系以及其它约束力,包括申请人的房产证、户口、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存款、雇用证明或营业执照、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申请人应能证实其具有充足的资金来支付在美国的旅行费用。另外, 如果申请人曾去过美国或其他国家,请带上旧护照和照片为证。
签证面谈通常简明扼要,签证官按照非移民法会假设申请人都有移民倾向(因此不能获得非移民签证), 直到申请人能证实这种假设不成立。尽管大部分的申请能获批准,但请记住,申请人能否证明自己是合格的才是关键。
如果签证申请被批准,通常情况下可在面谈后的当天下午领取护照和签证,但是不能完全保证如此。有时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会导致我们推迟一个工作日发放申请人的护照和签证。另外,面谈后有些要求做行政审查的签证申请,则需要等待几周的时间才能被批准。所以请务必尽早申请。虽然提前递交申请不能保证获取签证,但确能保证签证申请程序按时完成,以便合格的申请人按计划访美。
加急预约
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等待正常预约面谈时间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加急预约,合理的理由包括:
- 紧急医药治疗
- 紧急商务旅行
- 家庭紧急情况 (如亲属去世)
- 其它紧急情况 (如需在美国法庭出庭)
需要申请加急预约的申请人,应首先在预约中心通过正常程序预约; 然后将加急预约请求发邮件至 ConsularChengdu@state.gov 或发传真至 (28) 8554-6229。
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或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提供此项服务的中信银行分支机构:
- 上次获签的签证于2007年11月14日当日或之后发出。
- 上次获签的签证仍有效或失效日期未超过12个月。
- 申请人此次必须在上次获发签证的美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且此次申请的签证类别必须与上次相同。唯一的例外是曾经在美国驻中国其它领事馆(上海, 广州, 成都或沈阳) 获得过F(留学生类签证)、J(交流访问学者类签证)或H1B(短期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在北京使用代传递免面谈服务申请与上次相同类型的签证。
- 申请人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赴美旅行。申请人如持台湾护照、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则不能使用此项代传递免面谈服务。
- 上一次签证申请被要求进行额外行政审理的申请人及以前获发的任何签证在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必须预约面谈时间并亲自到使馆接受面谈。这些申请人不能使用代传递免面谈服务,他们如使用此服务将导致签证申请审理时间的延迟。
某些签证类别的申请人还有下列具体限制:
- 再次申请F、J以及H类签证的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请时相同。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持有人此次赴美所从事研究的项目应和上次申请时相同, 且项目编号与上次签证上的一致。
- 欲返回美国学校继续学业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必须提供学校的官方成绩单。
- 申请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如能提供美方邀请信、访美日程安排及个人简历将对申请有所帮助。
- 持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免面谈代传递签证申请服务。此类申请人可向当地外事办公室咨询有关外交部代传递免面谈申请服务的具体要求。
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内亲自或委派代表前往中信银行递交所需签证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含有申请人上次获发的美国签证原件的护照。
大多数中信银行分支行收取人民币200元代理手续费,但也有个别地点收费略高。如欲了解更多有关通过本地中信银行递交代传递免面谈签证申请的信息,请访问中信银行的网站或到附近的中信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