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的美国公民
祝贺你小孩诞生!根据你和你配偶的国籍,你们的孩子可能出生时就获得了美国国籍。
如果你和你的配偶都是美国公民,而且在孩子出生前任何一方曾在美国居住,那么你孩子在出生时就是美国公民。若只有父或母一方是美国公民,则该美国公民须提供其在美国本土总共居留5年以上(无需连续地)的证明;且当时双方年龄都已超过14岁,以此作为孩子在出生时获得美国国籍的依据。如果你认为出示5年居留美国的记录比较困难,则可考虑将孩子生在美国境内;或是为你的孩子申请移民签证。
为了避免今后由于孩子没有美国旅行证件而引起麻烦或造成延误,建议你在孩子出生时就尽快为其办理海外出生证明(CRBA)和护照。
为了证明你孩子的美国国籍,你需要向领事馆的美国公民服务处出示以下文件,1至7项适用于所有情况:
1. 父母的美国公民身份证明:美国护照,入籍证明,或美国各州(管辖领地)的官方出生证;
2. 孩子的出生证明:同时注明孩子和父母姓名以及孩子出生日期的出生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副本;
3. 父母的结婚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副本;
4. 海外出生证明申请表(DS-2029);
5. 美国护照申请表(DS-11);
6. 两张2x2英寸白色背景(头部尺寸1-1 3/8英寸)、眼晴睁开的正面照。
7. 社会安全卡申请表(SS-5)。
DS-2029,DS-11及DS SS-5表和父母亲宣誓书可在领事馆获取。
费用: 海外出生证明为65美元,护照申请82美元,共计147美元。支付方式为现金,人民币或美元均可。
——在某些情况下要求提供下列信息——
美国籍父母居留美国的证明: 此项要求适用于仅有父亲或母亲一方为美国公民,即使此人出生在美国。只提供在美国的住所(如:拥有房产,选民登记等)是不够的—你必须提供在美国实际居留总共5年时间的证据。以下文件可证实你在美居留的事实:学校成绩单,旧护照,就业记录,社会保险记录,取消的支票,纳税记录等。
父母亲宣誓书: 非婚生孩子要求提供。
受孕期父母共同生活证明: 若为非婚生孩子,则需提供护照、租契等
注意: 在某些复杂或不明确的情况下,领事可能会要求更多证明。
提交申请
请在我们的美国公民服务时间内,备齐所有相关文件,父母双方及小孩都必须亲自到美国领事馆。领事官员将见证美国国籍的父/母宣誓办理海外出生证,然后父母双方可申请孩子的护照。请注意,当领事官员要求时,父母才可在申请表上签名。
获取海外出生证明的替代本或复印件副本
领事馆不保留海外出生证明的整套文件,而是将其转交给在华盛顿的国务院办公室。海外出生证明的替代本或复印件副本需向国务院索取。 有关收费及索取须知等其它信息请链接国务院网站: http://travel.state.gov/family/issues_birth.html.